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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“随手拍”吗?专家解读******

 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“随手拍”吗?

  专家: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

  ●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。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,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——随着自媒体、短视频平台的兴起,日常生活中,“随手拍”、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,不仅是公众人物,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,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

  ●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。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,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,拍摄不构成侵权;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,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,且拍摄场合在家中、私人场所等,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

  ●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,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,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,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,随手拍、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。一旦发生侵权纠纷,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,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

  □ 本报记者   韩丹东

  □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

  近日,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,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。

  1月12日,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,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。经查,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,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,陈某某称未拍摄,双方发生争吵。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。经司法鉴定,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。

  随后,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。

 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,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——随着自媒体、短视频平台的兴起,日常生活中,“随手拍”、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,不仅是公众人物,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,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?

  多位专家接受《法治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说,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,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,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,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,“随手拍”、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。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,应当依法协商解决,而不是依靠暴力。

 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

 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

  记者注意到,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,网上有不同的声音:有网友猜测,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,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,活该挨打;也有网友认为,王某某是公众人物,哪怕当时真被拍了,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。

  实际上,公众人物、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。

  同样在1月12日,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,并发文“这回被他发现了,对不住了,下回我会藏好点”。后续两人发生纠纷,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。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,引来网友热议。

 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,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。无论是在机场,还是在逛街吃饭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。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、艺人居住的小区,偷拍其生活照,严重影响公众人物、艺人的正常生活。

  那么,到底能不能“随手拍”公众人物、艺人?公众人物、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?

  “相对于普通人而言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,‘随手拍’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。”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,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,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,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;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,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,且拍摄场合在家中、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,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。

  公众人物、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,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、狗仔的拍摄行为,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。

  对此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,从法律上讲,公众人物、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,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。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,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、朋友小范围内传播,被偷拍人难以知晓,无须承担侵权责任;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,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,应当承担法律责任。

 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,由于公众人物、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,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,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、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。至于“容忍度”的边界问题,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,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。

  如果被发现偷拍,公众人物、艺人该如何制止呢?

  段英子说,偷拍、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,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,如果采取私力救济,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,控制好“度”,避免纠纷升级。

 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

 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

  在生活中,不仅仅是明星大腕,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。当下街拍流行,“摄影师”只需拉近镜头,按下快门,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。其中,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,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,随后被上传到网上。

 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,行不法之实。去年1月,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,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。经民警询问,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,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。

  冯晓青说,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,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,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,未经允许偷拍他人,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,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。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,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。其中,窃照(即偷拍)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“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,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,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。根据民法典规定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肖像作品权利人(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)不得以发表、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”段英子说。

 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,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,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、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,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,根据民法典规定,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。比较恶劣的行为,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。

  “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,更不能随意发布,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。”赵占领说,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,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,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,未暴露他人隐私的,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。

 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

 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

  在拍摄过程中,一些“摄影师”喜欢将人们最真实、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,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,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,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,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。

 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,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,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,急忙收拾摊位,头也不回地跑掉了,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。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,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,就给拍了下来,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,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,这才产生了误会。

  “后来,我每次拍摄前,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。”小曾说。

 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“遭遇”:去年4月,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,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。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。

 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,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,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,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,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。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,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。

  冯晓青告诉记者,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,未经公开的收藏、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,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。而照片一经公开,则要根据传播范围、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。

  赵占领说,偷拍、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,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,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,偷拍、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。

  “发现被拍后,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,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,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。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,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。”段英子说。

  那么,怎样的“随手拍”、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?

  “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,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,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,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、发布等行为,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,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。”段英子说。

 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、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,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?

  冯晓青说,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,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,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,且合同具有相对性,一旦发生侵权问题,平台不能推卸责任,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。平台赔偿之后,可以向发布者追偿。

  “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,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。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‘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’,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,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。”段英子提醒说,拍摄也要依法而为。

  漫画/高岳

对话丨花海:低谷永不言弃,巅峰享受荣誉******

  中新网北京2月2日电(记者 王昊)花海捧着属于自己的又一座年度最佳选手奖杯,在台上条理清晰地发表着获奖感言。在KPL年度颁奖礼上,他以这样圆满的姿态告别2022年。

  过去的一年,是属于花海的一年;即将到来的新赛季,同样令人期待。用花海的话说,21岁的他“还能打”,特别是处在一个“互相信任”的团队中。

  “我还不老,我还能打”

  把时间拨回到去年12月,花海和队友们正征战王者荣耀世界冠军杯。这是王者荣耀赛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比赛,对于2022赛季发挥出色的eStarPro来说,自然不愿让冠军旁落。

  花海真名叫做罗思源,21岁的他依旧年轻,但在KPL打野位中已经算是一名老将。以天才之姿出道,也经历过挫折,如今的花海正值巅峰。果然,决赛中他发挥出色,在帮助队伍夺冠的同时,自己摘得FMVP。

  赛后接受采访,花海说:“我还不老,我还能打。”上赛季的比赛中,他遇到了很多年轻选手,但花海依旧是笑到最后的人。他所说的“老”,跟自己的状态无关。

  王者荣耀世界冠军杯上令人惊艳的“澜”将获得独一无二的冠军皮肤,这是花海的招牌英雄。如果当下选择一个英雄代表自己,花海的答案是“澜”,因为其一击必杀的特质很适合他。

图片来源:KPL王者荣耀职业联赛官博

  在王者荣耀的故事背景里,“澜”是令人胆寒的刺客。正如比赛中的花海,找准时机收割战场,出众的嗅觉帮助他成为KPL第一打野。

  花海介绍,自己操作主要依靠直觉,“绕后的时候要卡视野,注意对面的视野布置就是练习的东西。”

  和赛场上的风格不同,被问及“是否因操作更好所以更敢打”时,花海却很谦虚:“其实职业选手的操作都很好。”

  看起来,21岁的花海并未显出所谓“老将”的疲态,反而拥有更稳定成熟的心态。这份自信来自于刻苦的训练,来自于赛场的表现,也来自于挫折的磨砺。

图片来源:KPL王者荣耀职业联赛官博

  “不可能有人一直赢”

  花海选择将FMVP皮肤给“澜”,除了因为赛场上的契合,还有赛场外的陪伴。“在我低谷的时候,这个英雄刚出来,当时我一直在玩。”他回忆道。

  花海所说的低谷,出现在2020年。

  2019是花海亮相KPL的第一年。在此之前,他随FTD战队四处征战,遗憾的是,这支队伍一直未能获得参加KPL的资格。

  那时的花海,打过中路、边路、打野,他并不在聚光灯下。但正是这段岁月的积累,使得登上KPL舞台的花海立刻吸引来无数关注。

花海。受访者供图

  2019年春季赛,花海在自己的KPL首秀中斩获“五杀”。那一年,eStarPro夺得KPL春季赛冠军、王者荣耀世界冠军杯冠军。但在次年,他们的成绩出现了明显下滑。

  花海回忆,2019年夺冠算是队伍的巅峰,但低谷来得很快。“带来的感觉就是我可以享受荣誉,但是自己也能接受失败。因为电竞就是非常残酷的东西,不可能有人一直赢。”

  客观来说,虽然2020赛季eStarPro处于低谷,但花海的状态不错,也并未因此对自己产生怀疑。“当时我承担的东西不是很多,主要还是做好自己就行了,也没有想太多。”

  坦然的心态加之不懈的努力,成就了今天的花海。他希望更多人通过自己了解电竞、热爱电竞,希望自己展现给大众的是“热血、积极、努力、永不言弃”的形象。

花海。受访者供图

  “团队意味着互相信任”

  如今的eStarPro早已走出低谷,坦然、花海、清融、易峥、子阳,这五人组在组建成功后已经取得了五冠。2022年KPL年度颁奖礼上,eStarPro全员入选了最佳阵容。

  花海是eStarPro的队长,在他眼中,每个队友都很让人省心。“游戏里和生活中,大家性格都特别好,也都很自律。”

  尽管2022年全年成绩优异,但eStarPro也曾遇到过困难。春季赛常规赛第三轮,队伍的状态有些起伏。

  花海说,那时候季后赛快来了,心里比较忐忑。最终5个人坐下来,坦诚地分享了各自的想法,把问题说开。这次推心置腹的交流后,队伍重新走上正轨。

图片来源:KPL王者荣耀职业联赛官博

  在花海眼中,团队一词意味着“互相信任”。

  因为生活、训练、比赛都在一起,花海能发现队友性格中的另一面。他说,坦然虽然不太爱说话,但心里面装着兄弟们;易峥表现得很开朗,内心会照顾到每个人,他的抗压能力在游戏内外都很强。

  “清融是非常年轻、状态非常好的职业选手,操作拉满。子阳稳重、想赢,敢于把他的指挥思路与想法,以及哪些地方没做好去跟大家积极沟通。”花海说。

花海。受访者供图

  谈及新赛季,花海说,春季赛的目标就是冠军。“春季赛是短期目标,赛季是长期的,要先把短期的做好。”

  如同他的职业生涯,花海总希望先把眼前的事做到最好。(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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